报销携带资料一览 | |||||
患者类型 | 对象 | 报销政策 | 患者住院需要携带资料 | 注意事项 | |
起付线 |
报销比例 (基本医疗费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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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医保 | 荆门市内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 |
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600元; 14周岁以下减半; |
职工医保甲类90%,乙类85%; 城乡居民甲类70%,乙类65%; |
患者本人医保卡、身份证 | 无卡就医患者必须在入院3天内到医保窗口完成医保审批; |
湖北省医保 | 湖北省内荆门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者 |
原则上执行就医地三大目录,医保住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等执行参保地政策。 门诊不纳入结算范围 |
1.医保电子转诊; 2.医保卡/身份证/户口本; 3.住院证; |
1.转诊日期应在入院日期当天或之前; 2.请在入院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诊办理完毕; 3.办理转诊后,请及时到医保窗口查询并登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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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异地就医 |
湖北省外以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: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;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;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; ④异地转诊人员 |
1.必须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; 2.前三种参保人员备案信息不设有效期,第四种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为2周。 |